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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经济合同类案件起诉提示
作者:丰镇法院  发布时间:2013-09-04 10:49:08 打印 字号: | |
  一、起诉的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本院管辖。

  二、起诉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一)起诉状

  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应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如:一个被告交两份)。

  (二)身份证明

  1.原告系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

  2.原告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委托代表人代为起诉的,除提交上述身份证明外,还必须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证据材料

  与案件有关的票据、信函、文件、证书、证明、合同、鉴定结论、借据、字据等。必须出示证据原件,同时提交证据复印件。

  (四)立案审批表

  三、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由当事人按有关标准交纳。
责任编辑:丰镇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