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1.申请支付令的主体必须是债权人;
2.必须只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的给付之诉;
3.申请支付令的债权人须对债务人不负有对待给付的义务,或者对待给付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或者该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虽然另有债权债务关系,但按其性质不能与债权人的权利发生抵消的情况;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5.申请支付令应当向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6.债权人申请支付令,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二、起诉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一)支付令申请
申请应记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申请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身份证明
1.申请人系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
2.申请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三)证据材料
必须出示债权文书或者其他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
(四)立案审批表
三、申请费的缴纳
申请支付令,按有关标准交纳申请费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