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4日是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的首个工作日,丰镇市法院稳步、有序地推进立案工作方式改革,并加强对当事人诉讼引导和诉讼风险提示,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规定,自2015年5月1日起,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5月4日,与往常一样,一些当事人一早就来到丰镇法院立案大厅门外等着立案。上午8点,丰镇法院立案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就已经准备就绪。从8点30分开始,当事人排队有序地进入诉讼服务大厅。为推进立案登记制施行,丰镇法院在立案大厅摆放了《登记立案流程图》、《网上预约立案须知》、《立案庭各窗口岗位责任》等展板、手册,为当事人提供了详细的立案方面的提示和告知。立案法官按照立案登记制的相关要求,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予以释明;对于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事人,则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正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