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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如何断 审判长说了算
丰镇法院完善审判责任制 还权于法官
作者:潘东  发布时间:2015-07-23 14:38:28 打印 字号: | |
  2015年,丰镇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司法改革文件精神,有序、协调、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审判责任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丰镇法院不断探索推进审委会制度的改革,为提高审委会委员的专业化水平和审委会工作效率,2015年4月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特设立两个专业审判委员会,包括民商事、执行专业审判委员会,刑事、立案、行政、审监专业审判委员会。从过去的由审委会定案到现在的只提供参考意见,还权于法官,切实解决审而不判、判而不审的问题,瞄准“审和判分离”的死穴。推行审判长负责制,让审判者独立、公正行使裁决权,就要为审判去行政化,去除影响法官判案的各种影响性因素,最终达到让法官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不审案者不能定案的目的。为确保改革落到实处丰镇法院对审判长办案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是“三个亲自”:审判长必须亲自查阅案件,亲自主持庭审,亲自撰写法律文书,让审判长负总责,全面把握案件情况,负责终身。二是审判长是承办案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合议庭审理的全部案件负责,一旦被发现差错案件,将严格依照《丰镇市人民法院错案追究制度》追究责任,切实增强审判长的责任心。三是遵循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规律,实现证人出庭的直接言辞原则开展庭前会议,解决无争议证据焦点问题以公开审判、集中审理加强庭前会议,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审查判断把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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