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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你在心口难开 盗窃羊儿使破财
作者:刘晓燕  发布时间:2015-09-09 11:31:34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丰镇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郭某某因犯盗窃罪,被丰镇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4年11月23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郭某某在丰镇市隆盛庄镇和平村趁被害人李某某家的羊在外面吃草,无人看管时,将被害人李某某家的29只羊赶到自家的院内藏起来,并于当晚12时至次日凌晨2时许在自己家的小南房里将其中的16只羊杀死,后又把剩余的13只羊放走。2014年11月25日早晨8时左右,被告人郭某某用自己的三轮摩托车将杀死的16只羊拉上,准备处理时,被李某某发现。

  在庭审中,郭某某承认和李某某是同村邻居。因为怀疑李某某偷了自己家的羊而怀恨在心。因为郭某某不善沟通,所以并没有向自己的邻居李某某沟通核实过自己家的羊是不是被李某某赶走。只是一直记恨着李某某并伺机报复。故才发生了上述案件。本是同村熟人邻居,在发生龃龉时不是及时沟通,而是怀恨在心,实在不该。有时候一句暖话,一杯热茶能解决的问题到最后竟发展成了刑事案件,实在令人深思。正所谓是:本是同乡邻里人,相煎害人又害己!
责任编辑:丰镇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