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酒后开车回家,撞到环岛上,自己受伤不说还被判刑。近日,内蒙古丰镇市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4年11月23日20时许,刘某醉酒之后驾驶丰田牌越野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丰镇市高速路口环岛处时碰撞到环岛上,致自己闭合性腹腔损伤,肝破裂,腹腔积血,右胫腓骨下段开放性骨折。经鉴定,被告人刘某当时血液中乙醇含为173.1mg/100ml,已达醉酒标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交通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致其自己受伤,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刘某在法庭上已认识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危险性,有悔罪表现,现仍在治疗中,可依法从宽处罚,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