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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安排工作为名诈骗获刑四年
作者:刘晓燕  发布时间:2015-12-29 16:14:57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丰镇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件。2012年11月21日,被告人邸某某向郭某某编造谎言自称有在呼和浩特市信用社安排工作的指标,郭某某听到后把此事告诉了牛某某,牛某某信以为真,将11万元通过郭某某交给了被告人邸某某为其儿子安排工作。被告人邸某某在没有能力安排工作的情况下,将此款用于自己消费。2015年2月13日,被告人邸某某又以“安排工作还需要疏通关系”为名,通过郭某某收取牛某某1万元,后郭某某多次打电话联系被告人邸某某询问办理工作的事情,被告人邸某某以各种理由拖延,于2015年5月5日电话关机,失去联系。被告人邸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能安排工作的虚假事实,诈骗被害人牛某某12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

  受“铁饭碗”的吸引,安排工作,尤其是往国家机关或者国企安排子女是现在许多家长所热衷的一项事情。但是,随着近年来我国在人事任用上越来越规范,能被“安排”工作也变得越来越难。在这种情况下,依然有许多家长不惜重金想为子女安排一个稳定的工作。这也就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在以办事需要花钱为由拿到钱后卷款消失。让这些望眼欲穿的父母失了钱财又白白浪费了孩子很多时间。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是在这里作者奉劝热心的父母也要给子女充分的自由,给子女充分的选择生活的权利,而不是被“安排”在某一你早已给选择好的岗位。在这里作者也套用陶行知老先生的一句名言提醒那些需要父母安排工作的子女“吃自己的饭,滴自己的汗,自己的事自己干,靠人,靠天,靠祖上,不算是好汉!”
责任编辑:丰镇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