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丰镇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使用“全国执行案件暂存款清理系统”的通知后,院党组决定立即组织执行局与财务部门专人针对我院的执行案款滞留等问题进行梳理、核实,对每一件案件的执行标的与滞留执行款一一核对,并按最高法执行局的要求,对《全国执行案款暂存款清理系统操作手册》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后,将滞留执行款认真录入到“全国执行案件暂存款清理系统”中,总计达到3842983.82元。
此举使我院滞留的执行款得到了系统化、公开透明化的管理,不仅强化了监督,而且防范了廉政风险,也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