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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健全法官保护与惩戒机制
作者:宋峰  发布时间:2016-12-14 11:53:26 打印 字号: | |
  当前,法院司法改革已经开始,如何反对“四风”问题,让我们的法官公正司法,维护公民和法官的权益是我们当前司法改革临界点的重点调研课题,如何维护法官权益,我认为自律和制度建设才是保障。笔者通过对丰镇市人民法院近五年法官权益受损、突发事件、法官违法违纪等情况的调研,提出当前如何加强制度建设,维护法官权益是司法改革的必然。通过2012年-2015年的调查问卷,发放调查问卷表80份,通过调研我院近五年法官权益受损情况为0,近五年我院法官违法违纪情况为0,近五年发生的突发事件情况为0,法官保护与惩戒社会调查问卷法官保护与惩戒机制研究中发现,普遍法官认为当前工作压力大。

   通过以上对五年我院调研数据显示,成绩来自于我院在法官行为规范制度及内部人员管理长效机制健全有着直接关系,没有出现法官违法违纪、法官权益受损、突发事件等问题。虽然我院不存在这些问题。但制度建设还在路上,我们必须针对当前法院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制定出更好的防范机制。具体我院的做法是: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法官言行,防止法官权益受损

  五年来,我院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和《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关于在两节期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实施意见》、《加强所属单位财务管理的规定》等规范性制度文件。并且内容每年紧密结合法院惩治腐败的工作重点和思路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个部门,并对每一项工作都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单位。年初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二、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是法官违法违纪、法官权益受损、突发事件等问题

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按照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丰镇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院长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负总责,并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其它党组成员,按照分工负责,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使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在责任体系中承担相应的责任。近年来,我院 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为了使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严密的考核机制,把党风廉政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工作体系,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考核、一起评价,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三、经常开展对法官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坚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1、培养和选拔一名优秀法官,考察的第一关就是政治觉悟,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良好政治素养。把为谁掌权,为谁服务的关系内植于心、外践于行。法官必须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为此,法官要毫不动摇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刻认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宪法法律至上,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观念,牢固树立权由法定理念,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法官要善于从党和国家大局思考处理问题,把握好法律政策界限,既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一视同仁、不枉不纵,又要充分考虑执法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切身感受,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法官只有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才能把国家交给的权用好。

  2、培养法官的良好素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按照规律选拔法官,首先看法官的政治头脑是否清醒,才能保证公正司法。我们要深刻认识中央正风肃纪、惩贪治腐的决心,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思想上要与党中央保持绝对高度一致, 培养的每一名法官每时每刻都要警醒自己,做个廉洁自律的人,共产党员必须做到为人民服务,公正司法就是我们法官追求的最高境界。

  3、培养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按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要求,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使诉讼程序更加简便,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尽量用群众听得懂、能接受的方式处理案件,善于借助各方面的力量协同做好工作。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使司法裁判合乎规律,贴近实际,理法兼顾,顺应民心,以我们工作的辛苦指数换取人民群众的满意指数。强化公正司法、严格司法作风。牢固树立尊重法律、敬畏法律的理念,规范法律适用,严格裁判标准,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审限规定,自觉遵守法官行为规范,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实体权益,坚决防止审判执行中不依法办事的不作为、乱作为,决不能在司法工作中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倡导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作风。

  四、经常对法官开展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教育,确保公正司法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衡量法官是否具备担当的标准有很多,但最高标准只有一个,即法官是否能够做到公正司法,因为司法公正与否关乎人民的福祉、社会的秩序和国家的利益。法官只有心中时刻装着公正,才能有一种无所畏惧的精神品质。法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也就是坚守信念。信念是意志行为的基础,是个体动机目标与其整体长远目标的统一。信念,是人生旅途中指引方向的路标,他促使人们积极主动作为。法官坚守的信念应该是对党忠诚。 法官除了要坚守对党忠诚外还要坚守对法律的信仰。法律信仰是法官最基本的价值观念。法官只有获得对法律信仰和正义追求的精神支持,才能带动内心严格的理性自律,从而产生巨大的工作动力和无私无畏的勇气。作为法官,要把握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根本和精髓,时刻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依法公正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使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成为推动法治进步、服务社会大局、维护公平正义的生动实践,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实现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司法服务中,实现自己的价值。

  法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就是要求我们法官要坚守自己的岗位,定位好自己的角色,干好本职工作。每一个法官手中都掌握着大大小小的权力,权力本质具有两重性,是把“双刃剑”;权力既可以是为人民谋福祉的利器,也可以成为腐败的载体;既可以锻炼人,使人建功立业,也可以腐蚀人,使人身败名裂。法官应恪守职业操守,做到公正、中立、平等地对待案件的每一方当事人。在具体案件中,法官要敢于坚持原则底线,坚持依法办事,坚定维护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宪法原则;要树立程序公正优先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努力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统一;要客观中立审理案件,坚持独立思考、自主判断,以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要严格遵守法定办案时限,提高办案效率。法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就是要握好手中的法槌,公平公正不偏不倚的审理案件化解纠纷,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经常对法官开展“初心”意识教育,确保公正司法

  法官是一项神圣职业,必须具备忠诚的道德情操和思想品格,始终树立“初心”意识,“初心”是为民司法,公正司法。需要以对党忠诚作为法官公正司法的行动指南,就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坚守初心。人之初,性本善。“善”是人的初心。不要忘记最初时候人的本心,就是人之初那一颗与生俱来的善良、真诚、无邪、进取、宽容、博爱之心。 近年来,党中央加大了反腐力度,“老虎”、“苍蝇”纷纷落马。昔日位高权重、意气风发的领导干部,为何会泥足深陷,覆水难收?曾几何时,他们也曾踌躇满志,有理想、有追求;他们也曾兢兢业业,为人民、为国家做出过努力和贡献;他们也曾严格要求自己,靠自己的刻苦努力和艰苦奋斗得到社会的尊重、人民的认可,拥有了地位和权力。然而,他们却忘掉了自己的初心,在人生的巅峰错乱了分寸,迷失了方向,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乱花渐入迷人眼”,最终将手中权力当成了获取不义之财的“魔棒”,沦为人民的罪人。只有时刻回头看看,才知道自己当初为什么出发。坚守初心,才能面对纷繁的人世,面对起伏的人生,不骄不馁。

  1、忠诚于党是法官的政治本色。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司法审判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才能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公正司法,就必须率先解决法官的政治立场和政治素养问题,必须始终坚持和发扬忠诚的政治优势,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2、忠诚于人民是法官的根本属性。司法为民,为人民司法,是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主题,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同时,司法的人民性也决定了人民法院必须坚持司法为民宗旨不动摇,人民法官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常怀为民情怀,常有为民行动,坚持群众路线,增进群众感情,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需求,高度关切民生问题,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3、忠诚于法律是法官的本职要求。忠诚于法律,就是要崇敬法制,增强法律意识,公正严格执法,维护法制权威,。有许许多多的案件,涉及到财富的有之,涉及到生命的有之。法官在办案时,要本着对人民的忠诚和对法律的信仰,将法律作为评断案件、规训自身和评价他人的准则,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做到秉公执法。只有严格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十分负责任的精神投入办案工作,才能体现对人民对法律忠诚的本质要求。在司法工作中,法官要担负起法律的表达者、解释者和守护者的多重角色,还必须在具体工作中做到深刻领会法律精神,深入研究法律原理,掌握丰富的法律知识,熟练运用法律的思维方式,在坚守法律权威的前提下,做到能动司法、文明司法、和谐司法、廉洁司法和公正司法。

  六、经常对法官开展清廉意识教育,确保公正司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法官是一种高尚的职业,也是一种寂寞的职业,人们将法官看作是公平正义的化身,良知的守护神。因此,法官的一言一行都会导致社会和公众对法院公信力好坏的影响,所以,选择了法官这个职业,就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把好金钱、美色和名利关,注重培养健康的人生情趣、生活欲望,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做到“公生明,廉生威”,保持清正廉洁品行,为人民行使好司法权,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七、经常对法官开展看齐意识教育,确保公正司法

  近年来,我们法院涌现出很多优秀法官,比如黄志丽法官,她是一面旗帜,我们作为法官就应当向她看齐、向她学习,要从她的工作方法细微处学习。黄志丽同志是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中央电视台2014年全国“最美基层法官”评选活动福建省推荐的候选人。黄志丽同志年均办理民商事案件数近500件,上诉率不到千分之三,无发回重审,无撤销改判,无申诉信访。黄志丽同志的办案方法是我们每一名法官公正司法的现实优秀人物,用实际行动将法官的神圣与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体现在办案的各个环节,真正达到人民群众的认可、理解,案结事了。

  黄志丽坚持公正司法,力求服判息诉。黄志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总结出 “三个贯穿始终”工作法:调查研究贯穿始终,让裁判符合客观事实;亲和调解贯穿始终,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情;释法析理贯穿始终,让社会认同法治精神。这种工作法,把刚性的法律与柔性的司法有机结合,满足群众的期待。2002年至今,她办结5000多个案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

  她办理案件,注重调查研究,努力查清事实真相,公正裁决,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例如一施工队因桩基款争议,起诉建筑公司。原告在施工中,桩基比合同约定多打了200多根,价值92万,建筑公司不承认。桩基是隐蔽工程,施工队收集证据有困难,申请法院调查取证。黄志丽四处奔走,在设计院的档案中,找到桩基施工图;在桩基检测公司的文件中,找到检测报告;在监理公司的内业资料中,找到施工监理记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建筑公司无可辩驳,接受了判决。为了查清案情,黄志丽每年都要走访近千名群众,足迹遍布乡村社区的每个角落。功到自然成,她办的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9%以上。“三个贯穿始终”工作法正是我们共产党人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优良作风,我们要将黄志丽同志的“三个贯穿始终”工作法成为办案必须坚持的原则。

  八、经常对法官开展监督意识教育,确保公正司法

  法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是依法治国的需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也是法院改善外部司法环境、推动审判工作科学发展的基础条件。在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形势下,法院如何进一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对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确保公正司法,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深远的课题。法院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在司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有利于法院不断完善宏观工作部署、健全工作制度,加强自身建设,确保司法公正;有利于法院广泛听取社情民意,确保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法院必须牢固树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不断强化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正确处理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与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关系。

  健全自觉接受监督机制,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积极邀请代表参加视察调研、旁听庭审、列席会议,增进代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了解。要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协调,认真听取代表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审判权只有在监督机制的配合下,才能更加体现公正。

  九、开展专项整治,是预防法官违法违纪、法官权益受损、突发事件等问题的发生的保障

  1、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抓好机关厉行节约、防止奢侈浪费。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经费预算规模。及时在公示板公开经费;认真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按照规范接待程序和接待范围,做好公务接待工作。

  2、抓好机关作风建设。主要针对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以“治浮、治庸、治散、治奢”为重点的机关作风专项整治,纠正党员干部脱离群众、作风霸道、特权观念严重等不良倾向,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心浮气躁等不良风气,通过治浮求实效,治庸提能力,治散正风气,治奢促清廉,树立机关作风建设良好形象。

  3、认真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清理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1】2号)精神,建立严格车辆备案制度,切实加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实事求是、如实地填报情况,做到不走过场、不瞒报、不漏报,对全院的公务用车进行了认真的清理并及时上报。

  十、健全党内监督制度,确保法官不出问题

  1、注重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健全各项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有效地规范了党员干部的廉政行为,极大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每年从领导班子到机关各部门,逐级开展廉洁自律谈心活动。一把手在通过会议与党员干部集体谈心的基础上,与班子每一位成员和每一名环节干部进行了谈心,纪检组长和24个部门负责人就廉洁自律问题分别进行了谈心 对廉洁自律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进一步防止和杜绝不该出现的问题,真正做到从政治上爱护干部。

  2、积极推进党务公开。积极开展党务公开“回头看”活动,加强督促指导,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巩固和深化工作成果,落实党务公开各项制度,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健全监管考核机制,把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考核标准,推进党务公开有序开展。

  十一、加大对举报案件查处力度,既保护法官又预防法官职务犯罪

  我院纪检监察部门在定期对部门或案件走访调研的同时,对举报案件有举必查,按照要求,配置了纪检监察专用设备,部门人员进行了充实,加大了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开通举报电话24小时接访。一方面,从保护干警的角度,对乱举报、诬告干警的人员,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谈话,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对于有苗头倾向的案件或人,不管是谁,一查到底,对于查出的问题,对症下药,及时治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开展司法巡查和审务督查工作,建立了干警不敢为、不必为、不能为的长效机制。五年来,我院邀请廉政监督员、廉政监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召开26次座谈会,全院环节干部召开13次廉政恳谈会,回访案件当事人168件,司法巡查120次,审务督查216次,不定期对各部门人员进行明察暗访,是否有玩电脑、人员不在岗的情况,组织警示教育128次,每星期三为廉政警示教育日,积极参加中院和当地纪检委组织的培训和学习。

  十二、加大法院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我院五年来,对法警大队的装备建设进行了加强,先后购置了安检系统、身份证信息扫描系统、记录仪、金属探测仪等安检设备,24小时法警值班,对进入法院大楼、审判庭的当事人及行为可疑的人员进行一人一检、不放过一个疑点。措施的到位,杜绝了突发事件的发生。

  总之,当前法官保护和惩戒机制建设是法院面临的新课题,司法改革已经开始,如何保护我们的法官不受干扰进行公正办案,预防法官腐败。我认为,加强制度建设才是根本保障。
责任编辑:闫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