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为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做好民法总则的学习,丰镇市人民法院在六楼会议室召开民法总则学习会,院全体成员参加学习会,党组成员、民二庭庭长王宋宝给大家讲解了《民法总则》。
在学习会上,民二庭庭长王宋宝对《民法总则》制定背景和亮点进行了介绍,并结合自身民事审判实践对《民法总则》增删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王庭讲解了《民法总则》的八大亮点:一是胎儿有继承接受赠与权利;二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为8岁;三是成年人可协议确定监护人;四是民政部门可担任监护人;五是居委会、村委会被赋予法人资格;六是“Q币”“网游装备”等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七是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八是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由二年调整为三年。
会后,大家表示,此次的学习会,理论性、实践性和指导性都非常强,对全面学习和理解《民法总则》大有裨益。大家将以此次专题学习会为契机,深入学习《民法总则》,把握好其编纂内容和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开展法律监督,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维护促进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