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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快报
入室盗窃撞见失主 慌称租房被识破
作者:陈瑞霞 发布时间:2018-02-11 15: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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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5日16时许,周某某游荡至丰镇市新城区新华路趁房间内无人入室盗窃,得手后却被失主碰个正着,周某某慌称租房便慌张逃跑,后失主发现家中被盗紧追其后并报警。被告人周某某承认他偷钱的事实,并将盗窃的370元现金退还给了失主。经查,周某某曾因盗窃罪受到刑事处罚,仍不思悔改,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行窃系累犯。近日,丰镇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法官提醒大家,春节将至,财物被盗案件屡屡发生。贵重物品尽量不存放在家中,离家前反锁防盗门。
责任编辑:闫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