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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改革引领新航程
作者:武大喜 刘志辉  发布时间:2018-02-12 15:03:06 打印 字号: | |
  自从2016年8月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在全区法院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以来,丰镇市人民法院顺应司改潮流,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科学安排,通过笔试、面试、组织考核等环节,进入员额法官24名,新的司改环境引领新的审判任务进入了新征程。

  法官进入员额后,我院坚持“以案定额”和“入额必办案”的原则,优化资源配置,做到所有的法官员额都设在办案岗位,明确行政综合部门的领导如果入额,必须辞去现在的领导职务,领导干部入额后必须亲自办案,不仅要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而且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确保人尽其才,权责一致,不浪费“一兵一卒”。2017年全年我院院长、副院长、按照分案流程均衡办案数量稳步提升。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我院严格落实“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目标,案件办理和裁判文书书写质量明显提高。同时落实工资保障机制。成立了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落实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1:1:1审判运行模式,打破了原来“一人一庭、分块审案”的陈旧模式,打破了法官忙闲不均的现象,这样既调动了员额法官工作的积极性,又挖掘了员额法官的内在潜能,既保证了案件质量,又提升了审判效率。一年来,我院执法办案实现在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简易程序调解率和普通程序调解率实现双增长,努力建设多元化调解与速裁紧密对接的繁简分流审判模式,人民群众对案件的满意度更高。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年新气象,丰镇法院又迎来新时期新征程,院党组一班人及早谋划工作,早做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工作举措,比如新收案件施行随机分案制度,就是由电脑程序分配案件,不论案件的难、易程度科学随机分案,民事法官不分对口业务,案件分到谁就由谁办理。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法律的权威性得到充分彰显,这也落实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殷切期盼,司法改革红利的得到及时释放。
责任编辑:闫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