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内蒙古丰镇市人民法院运用“圆桌审判”方式不公开审理了一起未成年被告人盗窃案件。为了消除未成年人的恐惧抵抗心理,减轻其精神压力,庭审采取家庭会议式的审判形式。让法官、检察官、家长、未成年被告人面对面坐在同一张桌子上,通过法官、公诉人的引导、帮教,让未成年人充分意识到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给未成年被告人营造一个既温情、宽松又不失庄重威严的审判环境,帮助其更好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重塑美好未来。
在审理中,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指定辩护人、未成年被告人闫某某及其法定代理人到庭圆桌而坐,法官真诚和蔼,公诉人语气平和,各方都以细腻温和的方式对闫某某进行启发、疏导,法庭的整体气氛宽松有序。在法庭辩论结束后法庭增加了帮教阶段,依法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由各方对闫某某从成长经历、家庭教育、青春期心理以及犯罪成因等多方面进行帮教,闫某某在轻松的环境下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并真诚表示接受合议庭及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教诲,决心好好做人,回归社会。法庭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