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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聚众赌博 害人害己法律严惩
作者:郑国文  发布时间:2018-03-14 09:12:12 打印 字号: | |
  近日,丰镇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审结了一起被告人冯某某犯开设赌场罪的刑事案件,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并对依法扣押的赌博工具及当场收缴的赌资37190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13日,被告人冯某某与“某某”(另案处理)在丰镇市巨宝庄镇十三泉村一处平房院内,以“猜信封”的形式进行聚众赌博,在赌博过程中,杨某某、李某某等人负责算账、跑单、喊号和拆信封,当天参赌人员达到三十余人,当场缴获赌资37190元。被告人冯某某与他人于2017年4月初在丰镇市新城区百盛华府小区租房雇佣杨某某等人为工作人员,组织参赌人员进行赌博。

  法院认为,被告人冯云飞伙同他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曾因犯该罪被判处过刑罚,并且在刑满释放后五年之内又犯罪,其行为已构成累犯,应予从重处罚;被告人当庭认罪,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予从轻处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良好的社会风尚,根据被告人冯云飞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及悔罪表现,依据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闫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