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乌兰察布市党建工作暨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乌兰察布市中院及丰镇市委关于开展“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的重要部署,推动丰镇市人民法院党的建设不断提升,4月11日下午,丰镇市人民法院召开了“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动员部署会。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峰主持会议。党组书记、院长武大喜发表动员讲话。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宋峰副院长宣读了《丰镇市人民法院召开“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指出,全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好我院“党的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以树立“一个意识”,开展“四个教育”,推进“十二个行动”为抓手,全面提高党的建设“七个质量”。
武大喜院长强调,各支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抓党建工作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在日常、抓在经常,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自治区党委、乌兰察布市委和丰镇市委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要突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把牢政治方向。要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二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建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作用,坚持把党建工作纳入督查的重要内容。坚持执纪从严,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三是要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要从严传递压力,层层压实责任,把“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落实下去。要积极探索建立干部选拔任用与履行党建责任挂钩制度,强化责任担当,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四是要稳步推进,扎实做好第二阶段的工作。各支部要坚决摒弃“墙上挂挂、嘴上说说”的做法,始终把提升党建质量置于服务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大局中,不断提升谋划工作的质量、抓紧落实的质量,努力实现党的建设与审判事业发展的共同促进、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