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李纪恒书记对开展集中整治工作作出的批示精神以及乌兰察布市纪委、丰镇市纪委的部署要求,巩固和深化纪律作风建设成果,4月17日下午,丰镇市人民法院就推进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对集中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跟踪落实。党组书记、院长武大喜主持,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峰就《丰镇市人民法院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实施方案》中涉及整治对象、任务目标、整治重点进行了再次动员部署,特别是对自查的范围和重点作了进一步的说明和要求。丰镇市纪委派驻丰镇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马弘对下一步集中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和意见。
武大喜院长在讲话中,首先肯定了近期机关纪律作风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对下一步的工作指出,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活动,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是持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具体行动。对于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全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意义重大。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方案精神,不折不扣地抓好四个阶段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一要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着力解决干警在精神状态、工作效率、工作质量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作风的大转变、效能的大提升,推动全院工作的持续发展、持续进步。二要强化措施,全面推进各项集中整治工作。要把这次集中整治活动与学习教育、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相结合,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全面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三要狠抓落实,确保集中整治活动取得实效。要把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