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下午,丰镇市人民法院主持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邀请丰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巩跇、副检察长赵雪英等人列席会议。
会上,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汇报了案件具体情况,汇报完毕后,检察长、副检察长等人全面、充分地发表了列席意见,审判委员会委员在对案件进行了深入讨论后并各自发表了意见。
宋峰副院长代表院党组对检察长一行列席市法院审委会表示欢迎。并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建立常态化的配合、制约及协作机制,确保法律正确统一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今后市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协作,不断提高案件审判质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共同推进司法公正。
检察长一行表示,通过列席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亲身感受到市法院审委会依法办案、规范办案、认真负责,确保办案质量与效果的严谨作风和职业精神。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诉讼活动中与审判机关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加强与市法院之间积极协调的工作关系,真正做履行法定职责的诤友、益友,共同把案件办得扎实、办得过硬、经得起历史检验,切实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