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在丰镇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被告人邢某不是单独坐在被告席上,而是在和审判法官、公诉人、辩护人以及监护人围坐在一张圆桌上,整个法庭看上去更像是一次家庭教育座谈会。
2002年出生的邢某法律意识淡薄,自我控制力差,心智不成熟。于2018年期间,邢某伙同刘某(另案处理)在丰镇市和呼和浩特市多次入户盗窃。作案五起,被盗财物总价值合计2978元。
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丰镇市人民法院通过“圆桌法庭”的特殊方式,采取适合未成年人不公开审理的方式进行开庭审理。从法、理、情多个角度向被告人指明了改过自新的人生道路,希望他能认真汲取经验教训,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丰镇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邢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丰镇市和呼和浩特市多次入室盗窃,被盗财物总价值2978元,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未成年人且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愿意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其法定代理人当庭表示,今后对被告人要严加管教,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促使被告人改过自新。丰镇市人民法院希望被告人邢某从本案中真正吸取教训,加强法制和文化知识的学习,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被告人邢某对自己的犯罪表示悔悟,并承诺今后一定痛改前非,遵纪守法。
“零距离”的“圆桌审判”模式,有助于营造较宽松且严肃的庭审环境,可有效减少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压力,使庭审教育与听后矫治有效衔接,最大程度达到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被告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