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上午,丰镇市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讨论推进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干警管理。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武大喜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和党支部书记参加。
会上,武大喜院长传达了丰镇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严密街道社区党组织网格动员全体党员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院党组成员、党总支书记和各支部书记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带班工作,要做好对群众的引导和宣传,利用宣传车和无人机在包控小区进行全方位宣传,加强群众对疫情防控工作的了解和重视。
会议讨论制定了“丰镇市人民法院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十不准”,“十不准”包括:一不准有令不行;二不准临阵退缩;三不准擅离职守;四不准信谣传谣;五不准关闭手机;六不准迟到早退;七不准聚餐聚会;八不准瞒报迟报;九不准饮酒酗酒;十不准有禁不止。这些规定进一步为我院干警明确了疫情防控期间的行为规范,加强了对干警的管理约束,促进干警提升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有利于形成令行禁止、纪律严明的疫情防控工作队伍,从而坚决打赢这场防疫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