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我院决定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与信访接待场所。虽然诉讼服务场所关闭,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脚步并未停歇,在防疫期间为及时高效的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我院立案庭全员上岗,安排人员在我院东门值班室与诉讼服务大厅轮流值班,保证“电话有人接、网上有人应、来访有人答”,让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在防疫期间也能够得到充分保障。
2月14日上午,一位当事人来到我院东门值班室,请求办理诉前财产保全。该案为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请求法院对肇事车辆采取保全措施。我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进行了审查,查明:“2020年1月26日,被申请人驾驶一辆小型越野客车行驶至丰镇市丰兴大道30km+400M处道路时与行人张某某发生碰撞,致使张某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赵某某驾车逃逸。该事故经丰镇市交管大队认定,被申请人赵某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该事故造成了一人死亡,后果比较严重,且驾驶人赵某某有逃逸情节,为最大程度保障日后案件能够顺利执行,立案庭采取“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办案方式,及时受理了该案件,并用最短的时间做出诉前保全裁定书,从受理案件到出具裁定书再到移送执行局执行,全部办案时间用时不到一小时。
值此关键时刻,我院立案庭坚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坚持多措并举、防控并重的工作要求,增强防范安全意识和主观能动性,为诉讼服务保障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作出自己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