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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人民法院召开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专题学习会
作者:彭子桐  发布时间:2020-05-20 09:42:54 打印 字号: | |

5月19日上午,丰镇市人民法院召开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专题学习会,党组成员、副院长宋峰主持,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宋峰副院长传达学习了内蒙古高院转发的《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的通知、内蒙古高院印发的《贯彻落实最高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并集中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对制定法律的目的、担任法官的条件以及法官遴选、任免、管理、考核、奖励和职业保障等方面作了较为全面的解读,对法官的职责、权利与义务、法官履职监督、禁止性规定等方面的要求进行了强调。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任职回避制度,凡有任职回避情形的,要主动向院政治部报告,并自觉服从岗位调整安排。同时,要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践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工作原则,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主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外,会上还传达学习了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系列文件精神。王敏专委表示,全院干警要把准政治方向、扛起政治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排查到位、稳控措施到位,全力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涉诉信访和维稳工作。


 
来源:丰镇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彭子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