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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人民法院学习贯彻《民法典》系列宣传报道(一)
作者:彭子桐  发布时间:2020-07-17 17:29:19 打印 字号: | |

7月17日上午,丰镇市人民法院召开学习会议,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党组书记、院长武大喜主持会议,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宋宝专题辅导,全院干警参加会议。

学习会上,王宋宝专委从民法典的编纂历程、重大意义、体系框架和鲜明特色等方面,作了系统、全面的诠释,既有理论概括,又有实践指导,对我院干警深入学习贯彻民法典,具有很好的辅导作用。王宋宝专委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是新时代的人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随后,武大喜院长传达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书写新时代内蒙古发展新篇章的决定精神、石泰峰同志在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二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的传达提纲精神和乌兰察布市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勇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并通报了我院上半年审判质效情况、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庭审直播情况和电子卷宗随案生成情况。

武大喜院长强调,一是全院干警要通过线上+线下的学习方式,切实把民法典的学习成果转化为审执思路,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审判执行的质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二是要按照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扎实推进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积极有序开展。三是要加强庭审规范化程度,在庭审直播过程中要严肃直播纪律,着装规范,言行得体,进一步提高庭审直播的质量。

 
来源:丰镇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彭子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