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开展好丰镇市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持开门搞整顿,做到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把为民服务解难题落到实处,坚持问题导向,把“改”字贯穿始终,进一步推进顽瘴痼疾整治工作,现将丰镇市人民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恳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顽瘴痼疾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违反《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具体规定)
(二)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
1.经商办企业;
2.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3.投资入股或变相投资入股矿产、娱乐场所等企业;
4.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5.其他违规参与经营的问题。
(三)整治违规违法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取保候审
1.不认真履职,对罪犯的立功或重大立功证据材料、病情鉴定等审查把关不严;
2.与司法监狱人员、罪犯亲属等串通,为罪犯违规减刑、假释等出谋划策;
3.受人请托,为相关刑事诉讼案件请托说情,在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上为犯罪分子谋取不当利益,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四)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纠、久执未果、执行失范
1.有案不立,控制立案数量,人为控制制造立案难;
2.立案审查超期限;不予立案却不出具裁定书;
3.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未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或者更正的内容以及补正或者更正的期限;
4.审限管理不严格不规范;
5.无正当理由延长审限或超审限后办理延长审批手续;
6.无正当理由的案件长期未结;
7.不严格依法行使裁判权,自由裁量权行使不当;
8.无法适用量刑规范化意见和细则的案件,量刑不够均衡;
9.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违规终本;
10.其他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五)整治办理“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严、司法不公
1.在执法司法中接受请托,碍于情面不按规定公正办案、徇私枉法、或向有关人员卖人情,谋求回报;
2.与有关人员攀关系,在执法司法过程中违规用警、搞权力寻租,以案牟利;
3.收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等有关人员钱物,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执法司法中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减轻处罚、逃避责任;
4.与有关人员串通合谋,在执法司法中显失公平,偏袒一方;
5.搞权权、权钱、权色交易,为案件有关人员谋取不当利益;
6.其他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
(六)整治存在的其他顽瘴痼疾
二、举报投诉原则
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对利用举报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举报投诉方式
1.监督举报电话:0474-8329003
2.监督举报信箱:乌兰察布邮政专用3001号信箱
3.举报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6月15日
特此公告
丰镇市人民法院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