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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人民法院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01 09:26:11 打印 字号: | |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和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2、依法审理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本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再审,对其中确有错误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法再审。

3、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4、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负责本院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表彰奖励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6、领导本院的监察工作。

7、管理本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8、在业务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

承办其他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院内设机构9个,建制人民法庭4个。

我单位2020年决算编制机构为丰镇市人民法院,无下属单位,决算编制范围为丰镇市人民法院,独立核算机构数:1

2020年丰镇市人民法院决算编报机构设置情况

名称

单位性质

独立核算机构数

有无下级预算单位

决算编制范围

丰镇市人民法院

行政单位

1

丰镇市人民

法院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年收入2217.89万元,上年收入3456.92万元,比上年减少1239.03万元,减少35.84%,本年支出2217.89万元,去年支出3268.67万元,减少1050.78万元,增加32.14%,原因是上年度有化债资金和清算养老金,本年度不存在。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2,217.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217.8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2,217.89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049.78万元,下降32.10%;支出总计减少1,049.78万元,下降32.10%。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有化债资金;二是上年度清算养老金。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217.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1.50万元,占95.70%;其他收入96.39万元,占4.3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2,21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2.77万元,占56.50%;项目支出965.13万元,占43.5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21.50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总计2,121.50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减少905.53万元,下降29.90%;支出减少905.53万元,下降29.90%。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有化债资金;二是上年度养老金清算。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12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37万元,占54.50%;项目支出965.13万元,占45.5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6.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3.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减少406.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养老保险清算,造成社会保障缴费多。公用经费113.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减少34.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减少。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54.80万元,支出决算为51.61万元,完成预算的94.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53.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84万元,完成预算的95.9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80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的42.8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接待人数少、批次少;二是疫情影响车辆使用略有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51.6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84万元,占98.50%;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占1.5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不变,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出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8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不变,主要原因两个年度均无车辆采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84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维护、燃油费、过路费,车均运维费4.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2.1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车维修、维护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7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77万元,接待18批次,共接待71人次。主要用于公务接待。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1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受疫情影响,接待次数有所减少。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96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办案业务项目业务装备费项目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办案业务项目业务装备费项目、项目分别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基本完成。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业务项目”,“业务装备项目”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办案业务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全年预算数为752.5万元,执行数为75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受理案件3078件,结案3077件(包含上年未结),本年度审结率92.2%一审案件改判率0.6%,法定期限内庭室审结率98.1%由于今年受疫情影响,案件受理数没有达到预期值,未达到年初指标的3300件。干警办案经费充足,满意度达到90%以上,除去疫情影响带来的相关指标波动,我院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指标。疫情影响对办案的数量略有影响,预计下年度通过审判过程的跟踪和改判案件通报等方法去提升干警的工作积极性。

2.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自评综述

根据年初设定的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212.5万元,全年支出2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度采购办公用设备有复印机、打印机、打复一体机等;警用装备有防暴盾、防爆毯、手铐、肩灯、警棍等执法执勤装备。我院2020年实际采购装备数量221件,均计入固定资产系统。设备、装备验收合格率100%。装备可持续使用率达到95%。干警满意度达到95%以上,基本完成了年初目标。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采购过程中部分商品的成本把控不够准确,采购物品的分类在计入固定资产系统过程中分类不够准确,下一步过程仍需严格按照财政厅的采购政策,降低成本,提升质量。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办案业务费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杨耀辉 0474-3267732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丰镇市人民法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752.5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52.5

752.5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752.5

752.5

-

752.5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资金全部用于干警的办案、确保法院办案过程有序开展。

资金全部用于办案过程,办案过程平稳有序。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审结案件数量

10

3300

3077

8

疫情影响

受理案件数量

10

3300

3078

7

疫情影响

质量指标

一审案件改判率

10

2%

0.6%

10


时效指标

审限内结案率

10

80%

98.1%

10


成本指标

人均办案支出

10

5万

10.6万

1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案件执行率

10

20%

62.1%

10


社会效益指标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10

40%

57%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人民满意度

10

95%

99%

10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10

95%

95%

10


总分

100


95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0 年度)

项目名称

业务装备经费项目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杨耀辉 0474-3267732

主管部门

政法处

实施单位

丰镇市人民法院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12.5

212.5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212.5

212.5

-

100%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该项专款资金将用于法庭建设,业务装备

数字法庭建设完成,完善了基层法庭的相关设施建设,建立了家事法庭。装备采购过程中节约成本,设备质优价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

数量指标

业务装备采购数量

20

300

221

12

实际发生采购时部分装备价格高,未达到计划数量。

质量指标

装备验收合格率

10

95%

100%

10


时效指标

装备按期交货和竣工率

10

95%

100%

10


成本指标

装备采购成本节约率

10

5%

11%

10


(3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装备购置费全年支出进度

10

100%

10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

10

40%

57%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业务装备可持续性

10

90%

95%

10


满意度指标(10)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干警满意度

10

90%

95%

10


总分

100


92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业务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析综合得分为:  其中项目决策得分19分,项目过程得分20分,项目产出情况得分18分,项目效益情况25分,总分82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23万元,比2019年减少34.47万元,降低23.3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疫情影响,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9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19、2020年均无政府采购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是2019、2020年均无政府采购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9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19、2020年均无政府采购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机要的收发、通信和出差;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主要用于:办案及执法;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主要用于:办案及人员押送;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0台(套),主要是办案用视屏、通讯、审案系统。与2019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0年无新增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19年相比无变化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耀辉    联系电话:0474-3267732

 
来源:丰镇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彭子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