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法院“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9日20点至23点,丰镇市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丰镇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武大喜与全体院党组成员坐阵执行指挥中心,连接执行一线,实时掌握现场情况,及时调度指挥。
晚八点,随着院长武大喜战前动员后“立即出发!”的指令,执行局负责人任晓冬带领全体执行团队和司法警察分成三个执行行动组,奔赴执行现场,开展统一执行行动。在这次执行行动中,丰镇市人民法院统一部署、迅速行动,确定重点案件,出动20名干警,4辆警车,前往城区小区、巨宝庄镇等执行现场进行执行。行动过程中,执行干警将释法明理与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相结合,主持双方当事人谈话,对被执行人开展警示教育,促使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直至23点45分,此次夜间集中执行行动结束,本次集中执行活动共拘传2人,查封车辆2辆,执结案件1件,达成执行和解1件。
集中执行行动,显示了人民法院打击“老赖”的坚定决心,震撼了“老赖”的嚣张气焰,用实际行动维护司法权威。我院将以此次“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为契机,大战七十日,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开展常态化的集中执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