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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彭子桐  发布时间:2022-02-21 17:09:11 打印 字号: | |

为积极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复杂形势,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各项联防联控措施,有效防止疫情传播,最大程度减少人员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现将我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当事人及代理人确需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建议优先选择“丰镇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或者登录“丰镇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等网络方式办理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律师如须办理相关诉讼事项,可通过“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进行办理;若诉讼当事人不方便使用线上方式提交诉讼材料的,建议选择邮寄方式(邮寄地址附后)。

二、确因紧急情况或者特殊原因,必须到法院现场办理诉讼业务的当事人及代理人,需主动配合安检人员检测体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确无异常后有序进入诉讼服务大厅。进入诉讼服务中心人员必须遵循“单独办理、一米线外等候”原则,业务办理完毕,应当及时离开。

三、即日起,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行程码中显示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健康码红码、黄码,以及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人员暂不能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场所。凡从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发现确诊病例的非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需一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验呈阴性的报告,否则不能进入诉讼服务中心。无健康码应用条件的老年人等,可凭有效证件(身份证件+健康证明或有效通行证件)通过人工核验进入诉讼服务中心。

四、如遇到矛盾纠纷需要尽快解决的,建议优先选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网上保全系统、人民法院送达平台、人民法院委托鉴定系统、全国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等线上方式办理调解、保全、鉴定、送达等诉讼事宜。

五、已经安排开庭审理或者询问、听证的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联系法官后可通过“云上法庭”线上方式进行。因疫情防控需要无法参加诉讼活动的,可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申请延期审理。疫情防控期间取消现场旁听庭审,可选择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在线观看。

六、无法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向法院递交材料的,可以拨打0474-3250185诉讼服务热线,由法院工作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七、对故意隐瞒情况、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我院将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一如既往的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对诉讼服务工作的影响。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附: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迎宾大街,丰镇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邮编:012100;网上立案网址:丰镇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fzs.nmgfy.gov.cn/

 

 

                                      丰镇市人民法院

20222月20


 
来源:丰镇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彭子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