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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庭一品牌】推进“复苗工程” 撑起法治蓝天——丰镇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作者:彭子桐  发布时间:2022-06-06 10:27:05 打印 字号: | |

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遏制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丰镇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院党组的带领下,牢固树立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复苗”理念,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切实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水平,努力提升辖区内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工作水平,挽救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步入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的正确轨道,构建社会、家庭、学校、网络和政法系统“五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工作格局。

一、学习借鉴经验,夯实工作基础

为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工作方法,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复苗工程”扎实有序开展,刑事审判庭庭长带队前往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进行实地调研活动,向兄弟单位学习借鉴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构建设、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被害人刑事审判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爱帮扶工作先进经验、家事审判建设先进经验、圆桌审判机构建设、审理同居关系纠纷中财产分割和离婚案件子女监护抚养问题及未成年人特殊保护等相关情况的先进理念和工作措施,并与兄弟单位的负责人进行深入的交流与探讨,进一步拓宽开展“复苗工程”的工作思路,为院开展“复苗工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

根据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工作要求,积极与丰镇市第一中学协调开设未成年人“模拟法庭”,并结合未成年人成长规律和特点编演“模拟法庭”剧本,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在体验式、参与式法治实践学习过程中提高分析判断、辨别是非的能力,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同时,在院内已建成的圆桌法庭的基础上,积极筹备改造少年法庭,选派擅长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法官,集中优势力量,从事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建立未成年人教育工作室,完善工作室基础配套设施,张贴未成年人教育宣传标语,购置了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和心理励志书籍,给未成年人营造了家的舒适、家的温馨、爱的港湾的氛围,打造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专业化、规范化平台。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结合市委统一部署和学校教学计划安排,选派7名优秀法官兼任丰镇市第一中学等学校的法治教育副校长,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帮助未成年人学法、懂法、用法,让法治精神像种子一样播撒在孩子们心中,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为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以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未成年人进行早期预防性法治教育,以生动具体的案例向未成年人进行法治宣传,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预防未成年犯罪。联合市妇联、市团委等有关部门深入学校开展“切实推进民法典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等活动,结合本市发生校园欺凌事件,有针对性地深入事发学校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在开学季进行“送法进校园”法治第一课普法宣讲,并利用电视媒体进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治宣传,预防校园暴力,共创和谐校园,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和安全防范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抵制违法犯罪行为。

三、发挥审判职能,突出司法教育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妥善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一名具有专业审判经验且取得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女法官和陪审员组成未成年人合议庭,专业合议庭成员熟悉未成年人心理,有利于和未成年人及其父母沟通交流,营造了具有亲和力的审判氛围,消除了未成年人抵触和恐惧的情绪。坚持人性化司法,将教育感化贯穿未成年人审判始终。主要做法归纳为庭前调查、庭审帮教、庭后回访“三结合”。开庭前走访被告人的学校、家长、亲友和居住地的派出所民警、居委会主任了解情况,做到“三查明”即查明未成年被告人家庭及周围生活环境,查明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真正原因,查明未成年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的认识和态度,并把这些内容均固定到未成年被告人社会调查表中作为第一手资料,从中把握少年犯思想脉络、摸清其犯罪的症结,确保在庭审中有的放矢地对少年犯进行教育和挽救。庭审过程中,为更好的发挥帮教作用,通过圆桌审判模式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惧心理和抵触情绪,更好的发挥教育、感化、挽救的庭审功能。案件审理工作结束后,积极延伸职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庭后回访工作。对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罪犯,指定专人跟踪帮教防范重新犯罪。对适用监禁刑的罪犯积极与羁押监所衔接,协助监所部门开展教育改造工作。同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并帮助适用非监禁刑的罪犯解决就学就业问题。

2018年至今,共审结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件6人,包括盗窃案件3件,抢劫案件1件。其中有4名被告人现在还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判决后将被告人交付所在地司法局进行帮扶教育2名被告人于2021年9月23日刑满释放,随即9月24日对二被告人进行了回访,了解了其今后的打算,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帮教。

在各类民事案件中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在涉及有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从法理、情理、事理方面反复对当事人做工作,防止当事人因为一时冲动做出不理智决定而造成对未成年子女成长不利的终生缺憾;对双方当事人感情确已破裂的,除了案件事实中的双方过错责任划分以外,在判决前进行大量的调查工作,综合考量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水平、文化程度、生活环境等条件,力争为未成年人找到最合适成长和发展的一方家庭。在未成年人的生活费、教育费给付时,若发现有可能影响到具体执行的因素,则依法将案件移送执行局快速执行,确保未成年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在办理继承案件中,坚决维护未成年人合法继承权,对隐瞒未成年人情况和被继承财产的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和处理,确保未成年人的财产继承份额依法得到实现。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丰镇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矫治工作,一方面要依法严厉打击暴力侵害未成年人、家庭遗弃及虐待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加强心理干预,强化跟踪帮教为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开始社会生活提供有力的引导与帮助切实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努力开创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局面切实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


 
来源:丰镇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彭子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