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丰镇市人民法院通过“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立案受理2起刑事案件,其中被告人李某犯危险驾驶罪一案于9月1日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这是全区“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上线以来,丰镇市人民法院首次应用该平台审结的刑事案件,也是乌兰察布市法院首次应用该平台审结的刑事案件。
通过运用“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刑事案件办理网上协同、人工智能辅助办案、数据资源共建共享等功能,刑事案件的全部文书、信息、材料均通过平台传输,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从提起公诉到案件宣判仅用时9天,为刑事审判工作高效运转提供了坚强的信息技术支撑。
该平台的运用,打破了政法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跨部门送案“零时差”“秒流转”。下一步,丰镇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探索推进“政法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平台”应用工作,力争在网上协同、网上办案方面取得新突破新成效,推动审判工作效能实现质的飞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