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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镇市人民法院关于宣传推广使用普通话的倡议书
作者:张敏  发布时间:2022-09-13 09:11:29 打印 字号: | |

广大市民朋友:

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尽的义务。弘扬爱国文化,传承中国精神,是每一位中国公民的责任和使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中都明确了普通话和“推广普通话”工作的重要地位。2022年9月12日至18日是第25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本届全国推普周活动主题是“推广普通话,喜迎二十大”。丰镇市人民法院将动员全院干警积极参与宣传推广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大力推广使用普通话。

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1. 积极学习和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生活用语。

2. 在学习、工作中使用普通话,书写时使用规范字。

3. 在各种场合使用文明语言,不说粗话和脏话,做文明人。

4. 日常生活中时刻注意自己的口语发音,使规范用语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5. 对各种场合中不规范的语言、文字行为要予以正,自觉做推广普通话的宣传员。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丰镇市人民法院

2022年9月13日


 
来源:丰镇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彭子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