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镇市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其审判工作接受市中院的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1、依照法律规定审判由丰镇市人民法院管辖和其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
2、依法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等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和行政执行案件。
3、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再审案件。
4、对法律、法规、规章等草案提出意见,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5、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6、做好依法决定国家赔偿的前期工作。
7、加强全院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对干警进行法律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和教育。按照权限依法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同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本院社、团工作。
8、管理本院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
9、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10、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1、完成应由丰镇市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各项工作。
内设机构及负责人、办公电话:
1、综合办公室
负责人:李银泽 办公电话:0474-3267705
2、政治部
负责人:王婷婷 办公电话:0474-3267727
3、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负责人:赵 刚 办公电话:0474-3267722
4、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负责人:孟繁茹 办公电话:0474-3250211
5、民事审判庭
负责人:李晓玲 办公电话:0474-3250212
6、刑事审判庭
负责人:陈瑞霞 办公电话:0474-3250133
7、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负责人:梁存旺 办公电话:0474-3267710
8、执行局
负责人:任晓冬 办公电话:0474-3267729
9、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人:张宏图 办公电话:0474-3267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