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丰镇法院隆盛庄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坟墓”而引发的矛盾纠纷。
案情回顾
双方当事人均为居住多年的“老隆庄人”,2023年,本案被告的母亲因病去世,但在重整其家人坟墓之时,错将距离不远的原告家坟墓挖开,被告一方在发现挖错后匆忙将坟墓填回,但事情很快被原告一方得知。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坟墓维修整理费用,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损失金20000元,经当地村委会、镇政府和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后,双方矛盾日益激增,原本的好邻居反目成仇,原告遂即向法院递交诉状,将被告一家告上法庭。
法官调解
法庭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通过“背靠背拉家常”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在听取双方诉求后,承办法官认为,根据我国传统的伦理观念以及长期形成的民俗习惯,坟墓是后辈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重要媒介,家中坟墓被损,难免给人带来心理不适和经济损失。基于案件事实,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疏导下,双方抵抗情绪逐渐消解,见时机成熟,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反复从法律、道德、乡风民俗上,综合运用情、理、法,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尽最大努力找到双方诉求的“折中点”。经过承办法官的用心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同意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000元。至此,本案圆满化解,两家人也冰释前嫌,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