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发现了被执行人车辆的确切位置,你们快来呀!”近日,丰镇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接到申请人举报线索后,紧急部署、迅速行动,依法查封、扣押涉案车辆,实际控制被执行人财产,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给付义务。
案情回顾
周某申请执行张某甲、冯某、张某乙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17万余元,三名被执行人承担共同给付义务,但三名被执行人却推诿责任、拖延时间,迟迟不予履行。
经法院查询,三名被执行人的存款远不足以覆盖执行标的,虽然其中两名被执行人名下有房产,但考虑到处置房产的流程复杂、周期较长,在依法处置的同时,执行干警也要求申请人积极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其他的财产线索,以便尽快兑现胜诉权益,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张某甲名下的一辆高端越野车在某小区停放,便第一时间通知执行局,执行干警闻讯而动,当即到达现场查封、扣押该涉案车辆。
随后,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到庭就车辆价值议价,三名被执行人此时仍消极对待,采取推拖战术,不愿拍卖该涉案车辆,并与申请人商量分期给付,申请人据理力争,不同意分期,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鉴于此,执行干警在对三名被执行人释法析理后,要求其在车辆拍卖竞买日前履行给付义务,在此期间,法院仍继续推进车辆处置程序。
三天后,被执行人张某甲收到法院送达的车辆询价报告,因担心自己的车辆被法院拍卖,在与其他两名被执行人协商后,率先履行了13万余元的给付义务,申请人最终也同意与被执行人和解,双方就剩余案款私下协商解决,本案至此划上圆满句号,双方矛盾得以妥善化解。
下一步,丰镇市人民法院将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行动,持续加大对规避执行、拒不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用实际成效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