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基本情况:罪犯杨军,男,1975年3月26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1526271975******30,蒙古族,群众,初中文化,个体,户籍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兴和县,捕前住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玄东花园17号楼3单元2号。
犯罪事实:2021年5月,被告人杨清英纠集被告人杨军以曝光察右后旗大六号镇开设过碎石厂粉尘污染问题相威胁,向被害人李泽峰索要人民币10,000元。2023年5月,被告人杨清英纠集杨军以曝光丰镇市三台道李万红经营的石子厂内有扬尘污染环境问题相威胁,向被害人李万红索要人民币3,000元。2023年8月,被告人杨清英纠集被告人杨军以曝光察右后旗内蒙古港原化工有限公司粉尘污染问题相威胁,向被害人吉子斌索要人民币3,000元。2023年8月被告人杨军以曝光乌兰察布市旭锋矿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染问题相威胁,向被害人杨国庆索要人民币3,000元。2023年8月被告人杨清英纠集被告人杨军以曝光集大原高铁工程项目碎石场污染环境问题相威胁,向被害人高山索要人民币8,000元。2023年9月,被告人杨清英纠集被告人杨军、被告人昝勇以曝光丰镇市隆盛庄四道沟污染环境问题相威胁,向被害人郝志东索要人民币15,000元。2024年3月被告人杨军以曝光弘祥源碎石场粉尘污染问题相威胁,向被害人王兆军索要人民币6,000元。
判决情况:罪犯杨军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该判决已生效。
申请情况:判决生效后,丰镇市看守所以罪犯杨军“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不符合收押条件”为由作出不予收押在证明。后罪犯杨军以患有肝、脾内多发倔强回声结节、血管迷走性晕厥、冠状动脉肌桥、心律失常、窦性心律过速为由向我院提出监外执行的申请。
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公示时间: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1月12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我院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
来信地址:丰镇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联系电话:0474-3250214
丰镇市人民法院
2025年1月9日